浙江绍兴店口镇青山岭村上畈土地开发项目水田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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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青山岭村上畈土地开发项目水田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店口镇青山岭村上畈土地开发项目水田承包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店口镇青山岭村上畈土地开发项目水田承包项目
*.招标内容:标的面积(亩)每亩每年底价(元)承包期(年)上畈土地开发项目水田******标的属土地开发项目,只能种植粮油作物。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承包起止日期以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楼明江 ***********二、信息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报名条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
*.指定银行:农商银行阮市支行杨梅桥分理处
*.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 **** **** ***
*.金 额:****元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
*.报名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店口镇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室)七、投标办法:
*.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投标底价:每亩每年***元八、中标注意事项:
*.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通过发包人验收无异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款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若承包田地列入征用范围,承包户须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承包土地开发项目水田,必须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倾倒污染淤泥,不得挖塘、取泥、养蚌、种藕,不得擅自养殖家禽家畜,必须种植粮油作物,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否则收回承包地块。
*.承包田地的水费、电费、道路、水泵、电缆电线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
*.承包期满自行清理承包田地范围内作物,否则归村所有。
*.未缴清招标人的各类费用的,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诸暨市店口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