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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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挂牌出让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挂-G**地块位置腾外路北侧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土地现状净地是否省重点项目是土地使用条件: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备注:二、公示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小姐,谢先生
电子邮件: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