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水质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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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水质项目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原文链接地址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水质项目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水质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栋*号安华快运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C***********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水质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根据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要求,本次采购货物有气相色谱仪(进口)、多功能自动进样器(进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电子天平、水浴锅、超声波清洗器、电导率仪、PH计、UPS不间断电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栋*号安华快运斜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栋*号安华快运斜对面);
*、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号
联系方式:王云***********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栋*号安华快运斜对面
联系方式:高猛***-********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分公司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