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1年朝阳镇城区道路标线施划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GJ-CC-FWZB-********
二、项目名称:****年朝阳镇城区道路标线施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梅河口市路远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梅河口市交警队左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朝阳镇城区道路标线施划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年朝阳镇城区道路标线施划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标准:合格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欢、周敏玲、孟宪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及发改价格【****】***号文件,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辉南县朝阳镇凯旋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号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B*A幢*单元****号房
联系方式: 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宗河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