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所持废旧设备一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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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所持废旧设备一批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所持废旧设备一批处置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所持废旧设备一批,包括自动上料系统及操作平台、高温蒸汽消毒灭菌系统主机等。本次处置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他项权利,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态和状况整体转让。
二、资产情况详见《资产信息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资产交割明细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中所列资产为准,以实物现状交付。
三、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须下载《查看标的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持《查看标的通知》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需上传《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作为《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的附件上传,附件上每页都需转、受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范围无异议。待转让成交后,双方按《资产信息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的实物清单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四、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进行资产交接。
五、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在进行转让标的吊装、拆卸、运输、现场清扫等过程中,由此引发的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吊装、拆卸、运输、现场清扫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
七、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八、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承诺与受让方对接开具发票类型(收据),并向受让方提供发票(收据)。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模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