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郴州市苏仙区君悦澜山37栋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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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君悦澜山**栋***室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一、交易要求: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按系统提示付清)。
*、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