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市开发路与长虹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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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LD[****]***号
一 、浙江秀******的建设项目丽水市开发路与长虹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开发路与长虹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地上建筑总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其中安置房住宅面积*****㎡。商品房住宅面积*****㎡),其它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下车位 ****个,储藏间***个。
*、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物业费报价范围(一年):*******.*元-*******.*元
安置房住宅:*.**元-*.**元/月·平方米;
商品房住宅:*.**元-*.**元/月·平方米;
商业:*.**元-*.**元/月·平方米;
地下停车库(位):**-**元/月·个;
地下室储藏间(个):**-**元/月·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项目人员组成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专业技术人员*名,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人员*名,持电梯安全管理证人员(A*)*名。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近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书面索取:时间:****年*月**日起,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号三楼,报名联系人:周旭梅,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六、其他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秀******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丽水市中山街北***号丽水日报社*楼***室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号三楼
电 话: ****- *******电 话:****-*******
联系人: 陈女士联系人:应芳芳、林秋丽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