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所属企业清产核资项目第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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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所属企业清产核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所属企业清产核资项目 *.*项目编号:****FW********-** ****FW********-** *.*服务内容:对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所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第一包**家企业,第二包**家企业,清产核资企业名单详见采购文件)并出具清产核资相关文件报告。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作为主席所,主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负责制定统一的清产核资审计方案、报告模版,开展前期培训及业务指导; (*)第一包**家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于****年*月**日前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证明; (*)******汇总合并(含**家采购人自查企业)并出具审计报告及经济鉴定证明; (*)汇总合并第一包、第二包合计***家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并于*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及经济鉴定证明。 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主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第二包**家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并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及经济鉴定证明; (*)******汇总合并(含*家采购人自查企业)并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及经济鉴定证明。 *.*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 *.*采购预算:共***万元(含差旅费、税费),第一包:***万元,第二包:**万元。 *.*付款方式:提交全部审计报告及经济鉴定证明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价款(采购人付款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地点:清产核资企业所在地或实际经营地。 *.*其它: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只能中标其中一包。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会计制度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具有从业人员不少于**人(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册会计师不少于**人(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未收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违法记录(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近十年来具备类似清产核资业绩(提供业务合同复印件扫加盖公章及专项报告复印件)。 *.*意向供应商提供近五年来从事过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或中央、省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委托的审计业务(提供业务合同复印件扫加盖公章及专项报告复印件)。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wenshu.html)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意向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指执行事务合伙人;若意向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指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每包***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金额:每包**,***.**元(大写:叁万元整) *.*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号倍丰大厦 联 系 人:刘明君 电 话:***********代理机构:黑龙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联 系 人:王女士、赵先生 电 话:****-*********、********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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