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碎石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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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工程建设项目D*合同段A*工区碎石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W********
*.*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工程建设项目D*合同段A*工区碎石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规格计划量(m*)控制单价(元)总价(元)碎石***.******.***石屑********.*********采购预算*******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质量标准:碎石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交货期:以到施工现场为准
*.*交货方式:由供货方运输至采购人指定施工所在地。
*.*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约*******.**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增值税)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元/标段。
六、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年*月*日*:**时
*.*递交资格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室(黑龙江省******)。
*.*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U盘,在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竞价时间:****年*月*日**:**-**:**。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
联系人:孙昊天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