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省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智能化工程项目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智能化工程项目第5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1812FJ-5910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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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针对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智能化工程项目第*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FJ-*********),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原: 疑问*:第三章评标办法;指标偏离;招标文件中内容带“▲”号条款及一般条款一共有多少,是否一一提供?证明文件佐证是否有要求?原件是否需要备查? 答复*:提供技术偏离表并逐项响应,并提供佐证材料。本项目的投标评标过程不需要提供原件备查。 现变更为: 疑问*:第三章评标办法;指标偏离;招标文件中内容带“▲”号条款及一般条款一共有多少,是否一一提供?证明文件佐证是否有要求?原件是否需要备查? 答复*:提供技术偏离表并逐项响应。中标候选单位在公示期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将视为未响应招标需求,招标人可选择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处理。原: 疑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资料中,存在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要求”与招标清单的产品“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情况。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在应标时,以哪个文件的产品要求为准。 答复**: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要求”与招标清单的产品“项目特征描述”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为准。 现变更为: 疑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资料中,存在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要求”与招标清单的产品“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情况。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在应标时,以哪个文件的产品要求为准。 答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变更至****年*月**日 **时**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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