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裕安区】【乡镇成交公示】丁集镇交通运输所大楼外墙整体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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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镇交通运输所大楼外墙整体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项目名称丁集镇交通运输所大楼外墙整体改造工程项目编号AHXR-********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安徽******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皋城路发展大厦三楼联系方式: ****-*******潜在参与人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成员发包方式双随机摇号摇号时间****年*月**日**时**分发包价**.*万元工期**天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第一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许杰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技术负责人/第二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张卫华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技术负责人/第三成交候******项目负责人管应宏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技术负责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安徽******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投诉,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丁主任联系电话:***********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起投诉日期;(*)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