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21-10474号信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一期(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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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号信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一期(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一期(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一期(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预算编号:**-**-W*****,**-**-W*****,**-**-W******、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一期(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共*个包件。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可视化监管平台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个应用场景)的全部软件与功能的开发工作,包括数据汇聚、智慧卫监主题库、智慧卫监专题库、统一应用门户、人工智能技术套件、大数据技术组件、时空数据开发服务、监管总览屏、主题总览屏、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系统、医疗废弃物监管追溯系统、自查上报监管平台、在线监测系统、卫生监督综合事件处理中心、智能风险预警预测分析、管理相对人线上培训考核系统、公众自助查询、卫生监督执法视频存贮云平台等,并完成后续的免费质保服务。投标人应确保系统的功能性、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易用性、拓展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号*、交付日期:在****年**月**日前完成本次招标所有子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部署、测试和人员培训及验收交付(其中包括**天试运行期)。*、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最高限价: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其中应用支撑平台最高限价为*******元、可视化监管平台最高限价为*******元、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最高限价为*******元,超过上述任一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合同履行期限:在****年**月**日前完成本次招标所有子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部署、测试和人员培训及验收交付(其中包括**天试运行期)。**、项目联系人:徐菊 刘华东**、电话:********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常熟路***号地址:上海市大连路***号邮编:******邮编:******联系人:徐菊联系人:刘华东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