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关于2021年度省级绿色循环发展和节能降耗资金奖励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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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做好****年绿色循环发展和节能降耗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龙门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完成了****年度省级绿色循环发展和节能降耗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及书面形式向县住建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赖文涛、*******,邮箱:******);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获得专项资金奖励。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龙门县****年度广东省绿色循环与节能降耗资金奖励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