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更新公示《高要区2021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期)》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更新公示《高要区****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期)》的通告 为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做好全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区治超办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粤府令第***号)等文件规定,协调区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摸排,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更新后的《高要区****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名单生效,****年**月**日公示的《高要区****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一期)》失效。监督电话:****-*******、****-*******附件:********(公示材料**)《高要区****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第二期)》.xlsx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