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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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听稻香园北社区*号楼的居民反映,楼道内的照明设施成为了“摆设品”,小编一探究竟,发现这是由于楼道内公共照明电表内的费用已用尽,需要购电才可以继续使用,又因为居民、物业对于电费的交付划分问题有异议,导致了楼道内部昏暗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困扰着居民夜间的出行。
图片附件针对这一问题,社区主动找到物业进行沟通,物业称楼道灯的电费应居民缴纳,物业代收后到供电局买电才能有楼道照明。相反,居民则认为,楼道照明费用应该包含在每年交的物业费里,物业不应再单独收取。为此,稻香园北社区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吹哨报到,协商共治”的工作机制,召集了街道居民科、物业管理科、辖区物业单位亿方物业及*号楼居民共同召开楼道公共照明议事协商工作会。
图片附件会上,街道、社区充分听取居民诉求,就居民和物业双方在问题解决上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梳理协调,商讨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方案。同时,街道物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了市房管局给物业单位关于“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由楼内全体业主分摊的复函”,并就亿方物业稻北辖区的物业费所含费用使用情况给居民做了介绍,解释了公共区域楼道灯光电费交付的划分主体,给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经过一个月的时间,在街道相关部门、居委会的努力协调下,*号楼楼道内的照明灯又重新亮了起来。
图片附件“这灯亮了,事情解释清楚了,大家伙的心里也敞亮了!电费由住户均摊,一年下来也没多少,这是方便自己、方便大家的好事,我们都赞成!”*号楼的居民说道。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海淀街道把党史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社区全力破解“民生痛点”,确实做好“民生小事”,补齐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破损的短板,不断提高地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