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泉溪镇王山头村新办公楼3-4层租赁项目 流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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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溪镇王山头村新办公楼*-*层租赁项目 流标说明泉溪镇王山头村新办公楼*-*层租赁项目,于****年*月*日在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截止至****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号令)第三十八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因进行招标的项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依规重新招标。特此说明。招标单位(盖章):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见证单位(盖章):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单位(盖章):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日期:****年*月*日变更公告PDF下载地址: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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