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代理以区人民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案件法律顾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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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代理以区人民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案件法律顾问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窗体顶端
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代理以区人民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案件法律顾问首次公告日期:****-**-****:**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评标因素及标准中内的经营业绩第*点及第*点。
现修改为:“*、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其中*次(含)-**次(不含)的计*分,**次(含)以上的计*分,*次以下的不计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拟任承办案件的主办律师须具有连续*年以上办理过以区县及以上人民政府为委托代理人的行政案件的经验,其中*年(含)-*年(不含)经验的计*分,*年(含)以上经验的计**分,低于*年经验的不计分。(提供拟任主办律师代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是否暂停:否
变更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是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本变更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变更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联系人:李嘉欣电 话:****-********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雨花区政府内二、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灿电 话:****-******** ********(财务)地 址:望岳街道谷丰中路***号荣泰广场*栋**楼****房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