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MASCG-*-F-F-****-****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芜湖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B*栋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服务时间项目服务工期分为项目实施服务期和项目运维服务期,其中项目实施服务期为***个日历天,项目实施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服管期,运维服务期为**个月。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余腊莲、范昌梅、李胜勇、路萍、陈治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松塘社区
联系人:陈治国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双******
地
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楼)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安妹、胡雨骋
电话:****-*******/*******
十、附件****招标文件.pd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pdf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