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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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广州市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标的资产、《资产转让清单》与标的资产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基于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