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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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绍柯采〔****〕****号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转运呼吸机、转运暖箱、精液分析仪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柯岩大道***号*******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现代大厦*幢****号*******上海市诔寅路****号**幢***室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处理******对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转运呼吸机、转运暖箱、精液分析仪采购项目(绍柯采〔****〕****号)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过程中(此投诉件在本机关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投诉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已驳回投诉),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一、该项目中标候选******在采购文件上标明拟提供三维SW-****精子采集仪作为应标产品。*月**日,本机关向三维******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生产销售的三维SW-****精子采集仪是否具有采集、分析功能进行证明,同时对中******单位公章的《SW-****精子采集分析技术白皮书》真伪进行确认。*月**日,本机关收到三维******寄回的《回复函》,提出公司提供的SW-****精子采集分析仪除了配置精子采集仪外,还增配了电脑和显微镜以及内置在电脑中的精液分析仪软件,精液分析仪软件是由与国家卫健委科研所合******提供。同时,公司认******所提供的精子采集分析仪技术白皮书。同时,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点“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和采购文件第**页标项三精液分析仪“技术规格”第**小点“为了保证产品的整体性和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的精子质量分析仪整机仪器产品注册证,自动分析软件品牌需与整机仪器品牌一致,产品注册证中的产品结构及组成至少包括计算机或主机和软件。”及采购文件第**页“八、具体评标标准-商务技术分-技术-功能配置”中规定“完全满足标文技术参数配置要求得基本分**分。技术指标含‘▲’出现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本机关认为中标候选******拟提供的三维SW-****精子采集仪虽具有分析功能,但其分析软件为外加配置,是与国家卫健委科研所合******提供,与整机品牌不一致,形成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根据采购文件评标标准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二、该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时,未及时作出质疑回复,也未明确告知在未出具质疑回复时投诉人应享有的权利。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本机关发送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副本发送通知书》后,未向本机关提交相应的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依据、材料。 *.处理结果:鉴于上述问题,本机关作出如下监督意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无效。(二)该项目采购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三)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以本项目为戒,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对待相关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出的询问、质疑等情况,及时答复,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本意见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对本意见不服,可在收到《监督意见书》之日起**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年**月**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附件信息:绍柯财执法〔****〕*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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