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市】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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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关于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项目第一包的变更*.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第**条“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总报价(元)”;现变更为“投标报价的方式:优惠率/费率(%)”。*.采购文件中*.商务条件中内容,以“*.*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年**月**日止。*.*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即为补偿比例(注:电子投标系统报价要求为<*的小数),超出标准补偿比例(第一包:*%)的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报价,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低于补偿控制比例**%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测算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范围:第一包:市北、西海岸、莱西。*.*付款方式:合同中具体约定。*.*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医保经办机构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医保经办机构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商保机构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为准。*.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地址:福州南路*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彬联系方式:****-********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div **内容为隐藏内容,登录后即可查看,新用户请注册!客服热线:***-****-***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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