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福昌路(希望路至锦屏大道)彩砖道牙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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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编号:宜阳政采磋商(****)****号 二、项目名称:福昌路(希望路至锦屏大道)彩砖道牙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号 成交金额:*******.** 元(小写)、壹佰柒拾捌万贰仟捌佰元整(大写) 项目经理:杜锗甫、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号:豫************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主要施工内容:拆除及新建人行道块料、树坑石、道牙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磋商小组名单: 李世煌,许爱平,孙惠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人按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日:****年*月**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洛阳新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幢*单元****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未来大道*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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