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辉县市白云寺东配楼、西配楼、东厢房保护修缮方案编制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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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白云寺东配楼、西配楼、东厢房保护修缮方案编制结果公告
******受辉县市文物保护中心的委托,就辉县市白云寺东配楼、西配楼、东厢房保护修缮方案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辉县市白云寺东配楼、西配楼、东厢房保护修缮方案编制
采购编号:辉交采****DCS***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
磋商小组成员:马士柱、杨飞、翟德芳
四、磋商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号*号楼*层****室
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杨波
联系人:田春雨 联系电话:***********
中标金额:******.**元
中标服务费金额:根据代理协议及相关规定,中标服务费*****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五、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辉县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 :辉县市百泉风景区内
联系人 :秦瑛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紫郡**号楼****室
联 系 人:穆科帆 联系电话:***********
监督人 :辉县市财政局****-*******
六、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布。
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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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 白云寺设计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 最终报价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