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虹星桥镇一期工程(宋高村滨水公园节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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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虹星桥镇一期工程(宋高村滨水公园节点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虹星桥镇一期工程(宋高村滨水公园节点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虹星桥镇一期工程(宋高村滨水公园节点工程),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包括绿化种植、生态停车位、园路铺装、木筏道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工程的造价约**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节假日除外,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联系人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云峰大厦*楼***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元,售后不退。因介绍信中联系方式及邮箱不全、辨识不清或不正确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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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