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绩溪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设备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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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XX-CG-GK-*******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设备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幢 中标金额:壹拾壹万叁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品牌(如有):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数量: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单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邵巧秋、程上永、徐刚、韦理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人民医院 地址:绩溪县良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话:****-*******十、附件 *、招标文件绩溪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设备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rar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标的承诺函.pdf绩溪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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