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对南谯区2021年度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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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南谯区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农农〔****〕*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通知》(南农农〔****〕**号)精神,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开展核查评审,经局党组会研定后,现将滁州市万利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滁州市南谯区禾润家庭农场等**家家庭农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月**日-*月**日,监督电话:****-*******。附件* 申报****年度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名单附件* 申报****年度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名单(*).xlsx
附件* 申报****年度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附件* 申报****年度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xlsx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