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2021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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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项目名称: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建设地点: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合铜公路西侧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选址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合铜公路西侧,属于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购置塑料螺杆挤塑机、注塑机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t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主要污染为噪声和设备包材等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短,噪声影响时间短,且夜间不施工。设备包材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设备厂商运走,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塑料粒子生产过程产生的投料、混料粉尘、挤塑废气和注塑废气等。投料、混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挤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肥西县三河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丰乐河。(*)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挤塑机、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大约为**~**dB(A)。在设备采购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同时在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等,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值较小,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均为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全部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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