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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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 普通会员 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 本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ZB**-*******),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第*包 中标人 中标价格 驻马****** **.**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公告内容 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XZB**-******* *、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驻马店高新区标准厂房沿汝河大道侧亮化工程项目 驻马****** 河南省驻马店市文明路与慎阳路交叉口置地天中第一大街 ******.** 四、评审专家名单:杨焰、牛?、刘雪云、李松岭、焦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收取,依据《发改价格(****)***》规定,按照《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计取招标代理费,结合相关部门要求的计算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高新****** 地址:驻马店市滨河东路与永顺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楼****室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高新****** 地址:驻马店市滨河东路与永顺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楼****室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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