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吴兴分局2021年6 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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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吴兴区汇能科技年产****吨钢筋拉丝生产线项目妙西镇塔山***省道旁湖******湖******吴兴区汇能科技年产****吨钢筋拉丝生产线项目选址于妙西镇塔山***省道旁。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土地,购置钢筋拉丝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钢筋拉丝的生产能力。同时项目配套***吨级自用码头,项目自用码头用于钢筋、建筑砂等原料卸载,为企业现有项目提供所需的原材料。该码头******港口岸线,已于****年*月将港口岸线使用权转让于湖******,并已通过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浙工程-EH[****]****)。/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是运输船航运、停泊对水生生物的干扰和砂石卸船作业洒落的砂石对水质及水生生物的影响。(*)除了正常生产外,减少对附近水域干扰,尤其在鱼类繁殖期。(*)可在码头非停泊区域种植净水植物,以净化区域水质。码头岸线旁可种植少量挺水植物,如美人蕉、香蒲、荷花等;在不影响航道及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采用围框式种植浮叶及漂浮植物,如菱、荇菜等。净水植物种植应定期维护管理,慎用外来物种,避免区域生态平衡被破坏。*、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企业厂区部分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原有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集中处理。码头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凤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均不排放。项目不设油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油污水由船舶所有者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产生的极少量拉丝废气无组织排放;卸料废气、堆场扬尘经喷雾装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经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排放均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经估算分析,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针对生产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针对码头工程的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禁止到港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船舶进出港区应关闭机舱门;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③船舶必须安装合格的排气消声器,船舶自载泵采取基础减振;④控制码头吊机与料斗的高度距离,料斗内侧设置减震垫降低碎石卸料过程产生的噪声。禁止夜间作业。*、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和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①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标志牌应满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的要求;②固废暂存场所运行管理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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