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1年6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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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立孚*G布线系统生产项目龙岩市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立孚光电产业园**-**地块立孚(福建)************项目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立孚光电产业园**-**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生产车间(*#、*#厂房)及附属工程,二期新建成品仓库(*#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经龙岩市永定区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F******号,项目代码:****-******-**-**-******),计划总投资*****万元,主要新建光缆生产线和网线生产线各一条,设计年产**万芯公里室外光缆、**万芯公里室内光缆、**万芯公里FTTH光缆和****公里网线。(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二)大气污染防治。套塑、护套挤出、喷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厂房分别设置一根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表*规定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的有关规定。(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的规定。(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规定的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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