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变更公告】【公开招标】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12国道镇江句容段、312国道346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跟踪协审服务采购(工程造价类)的公开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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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公字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道镇江句容段、***国道***国道镇江戴家门至高资段改扩建工程跟踪协审服务采购(工程造价类)(A、B、C、D、E、F、G、H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A、B、C、D、E、F、G、H标段)
更正内容:
(一)所有标段的价格评估部分投标报价评审细则更正为: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综合折扣)×**。
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价格给予**%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由于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段商务评估部分“*.*拟派出人员评价”部分内容显示不全,现把所有标段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承诺投入人员*名,并提供*名及以上的后备人员的,得*分。
*、考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专项负责中标项目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 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常驻镇江。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
(*) 提供近*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公路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评审经验。完整响应上述要求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考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名):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专项负责中标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的不少于*人,其余人员至少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执业资格或中级造价员资格。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
(*)提供近*个月投标人为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完整响应上述要求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人员)在****年至今内均有参与一级公路及以上建设项目履约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分。*、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小时驻场)的,加*分。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不可兼任。
(*)投标人未按人员基本要求进行逐条响应的,未按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进行承诺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履约经验评价中提供过相关案例的,无需重复提供。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镇江市南山路**号国控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江市冠城路*号工人大厦裙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海娟
电   话:****-********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