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威镇阁裙楼外立面及周边配套设施修缮工程(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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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威镇阁裙楼外立面及周边配套设施修缮工程 (第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威镇阁裙楼外立面及周边配套设施修缮工程 (第二次招标)
*、开标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工程建设规模:对威镇阁裙楼东侧下沙路两侧人行道改造,长度约***米,宽度约*米,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停车场改造工程及裙楼外立面修整工程等配套设施施工。本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元(含暂列金*****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 *******.** 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林文福注册证书号:闽****************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叶富强、徐坚、林永国、谢建慧、范殷铭
*、公示日期:****年**月**日- ****年**月 **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投标人名称修正前报价(元)修正后报价(元)修正原因修正依据备注\\\\\\**、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
地址:漳州市腾飞花园*幢*楼
电话:****-*******
联系人:曾工招标代理机构:泉州******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号融都新界*幢****室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小肖、小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号
联系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 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