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上海日光铜业有限公司97.6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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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H*******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金龙******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的股权质押给******郑州分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股质登记设字(******)第****号。根据银行告知函:同意其办理挂牌转让流程,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办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注销: *)该股权挂牌转让所得价款归属于贵司的部分(即**.****%)需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支付至我行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为:开户行名称:******郑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金龙******,账号:*********。该账户需在贵司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交易所制式文本)中予以明确。该账户为上述质押股权转让价款回款唯一账户,不得变更。*)上述质押股权转让价款转入上述账户后全部用于归还金龙************在我行的贷款本金,具体归还(或提前归还)何笔贷款由我行自行决定。*、)我行将在收到上述质押股权转让款项并偿还我行贷款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本标的名下上海市松江区曹农路*号的厂房已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累计贷款为****万元。最高债权限额:****万元。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抵押房地产对应的债务履行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经了解,期后企业已经签订了新的贷款合同,抵押期限延期至****年**月*日。
(*)********.**%股权项*******.**%股权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举牌上述任意一个项目的,需同时举牌另一项目。若产生竞价的,溢价金额按照上述两宗项目挂牌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 ******(即“标的公司”)现有***人,该***名职工是《劳动合******签订的劳动合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职工安置方案,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标的企业履行职工安置方案。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其他
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二、(*)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款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成交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对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股权质押等形式),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五、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