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21年第7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绍兴市柯桥区集英食品饮料流通协会:你单位多年未接受年检,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撤销 行政处罚。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年 *月**日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