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人民政府旧货市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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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采购项目名称:旧货市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包含旧货市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的所有内容。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安乐街道隋唐园北路*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旧货市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本工程为旧货市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现安乐镇旧货市场目前已拆除完毕,现场建筑垃圾经测绘为*****.**m*。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等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等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赵景业(组长)、肖恩强、王海娟、孟丽、霍延敏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材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正大国际西区六号楼****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