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雅阳镇“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二期)的答疑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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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阳镇“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其它要求:”中增加“④省外企业要求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增加“④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如有)”、“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如有)”两个模块在本次评审期间不作签章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提供两个模块的纸质盖章版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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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相关公告:雅阳镇“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