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工程学院计数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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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计数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FJGC[GK]*******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计数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终止的原因*、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奇正科技(厦门)******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中阐明,提示:阅读本证明书时请同时阅知证明书背面“声明”,但该公司未根据资信证明书要求提供背面“声明”,无法判断资信证明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第四章第*.*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中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核对上述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时,发现上述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无效,资格审查不通过。(*)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厦门******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评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三、其他补充事宜*、流标日期:****年*月**日(招标编号:[****]FJGC[GK]*******)。*、备案编号:K-GCU-GK-******-B****-FJGC*、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负责人(吴晓君/****-********)。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工程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号联系方式:陈宇/****-*********.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号中美大厦**层联系方式:李萍/****-********、********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萍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