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都匀市电商供应链州级枢纽仓(装修)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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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都匀市电商供应链州级枢纽仓(装修)项目中标人名单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H黔南州******总价人民币******.**元中标(成交)公示工程项目都匀市电商供应链州级枢纽仓(装修)项目招 标 人都匀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会议室第一中标候选人黔******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 分**.**报 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黔南******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 分**.**报 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都******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 分**.**报 价******.**元公示期:****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