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哈尼族红河州“四长”宣讲团为州级党政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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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安排部署,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了以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四长”为成员的宣讲团,在红河会堂举办了四场“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州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在四场活动中,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黄碧忠,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起绍洪,州司法局党委书记李雄文分别为州级党政机关干部宣讲。“四长”在宣讲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政策界限、重大意义、典型案例、贯彻落实等进行了系统解读。据了解,“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高压线”“防火墙”和“隔离带”,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个层面阻断了影响独立司法公正的因素,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廉洁性具有深远意义。宣讲会上,州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在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在聆听完宣讲后,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共同筑牢廉洁执法、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共同营造红河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推动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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