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荣昌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高新区管辖范围外工业企业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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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召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荣昌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高新区管辖范围外工业企业放线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保证金 (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备注荣昌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高新区管辖范围外工业企业放线****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单宗放线单价不超过****元/件(*点为*件),采购人根据实际放线工作量进行验收支付。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具有规划测量资质(提供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长期从事规划放线测量工作。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rongchangweb/)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备注:**C*****)、《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户 名:重庆召春****** 开户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 **** **** **** *.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中小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 *.*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项目名称:荣昌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高新区管辖范围外工业企业放线 户 名:重庆召春****** 开户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 **** **** **** [if !supportLists]*、[endif]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转款备注:荣昌区开发建设项目及高新区管辖范围外工业企业放线保证金。 *、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基本账户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rongch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召春******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号*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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