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0年部分学校报告厅及电子屏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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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CCHN*****
二、项目名称:****年部分学校报告厅及电子屏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安高城市广场办***室
被投诉人: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大楼**楼
被投诉人:长丰县******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中奥花园**幢***-***室
相关供应商:安徽德******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号海雨家园*幢-尊寓商业外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公司异常低价投标。此项目的预算金额***.**万元,中标金额壹佰叁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元),比预算低******元整,此价格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情况下低于货物的实际成本,将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安徽德******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报价文件及磋商响应表,本项目磋商小组认为其报价合理,投诉人认为安徽德******低于货物的实际成本,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