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根竹园社区组织人员参加心理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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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竹园社区组织人员参加心理专业培训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根竹园社区组织人员参加心理专业培训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街道关于转发《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安心学院(驿站)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安心驿站专(兼)职人员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经研究,根竹园社区拟组织人员参加心理专业培训。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花园二楼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