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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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明昊 陈争)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部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吕桂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叶大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华、闫承发、张景军、贺常荣参加。 《条例》于*月*日施行。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法规宣传普及情况、配套政策文件制定落实情况及法规贯彻实施情况,通过深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水库等地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全面了解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促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首都生态安全。 吕桂富强调,要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推动《条例》精准有效实施。要突出检查重点,精心组织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法规落地落实。要切实发挥执法检查组主体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基层群众,加强宣传引导,精准聚焦关键问题,持续探索我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法,为推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凝聚共识、汇集合力。 会议部署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区政府有关部门就贯彻落实《条例》汇报了相关工作说明。本文来源《延庆报》 如有转载,请注明源自延庆报 查不到的内容请点击网址http://***.******.***.cn/yanqing/ywdt/jryq/*******/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