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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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台七座油电混合MPV车辆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南*号开元众山汽车城北五展厅******.**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七座油电混合车上汽大通大通牌SH****N*PHEV*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台六座油电混合MPV车辆洛阳维******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号******.**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六座油电混合车比亚迪BYD****MT*HEV**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晓华(组长)、蒋希利、张亚峰(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号文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楼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