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叠嶂中路**号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楼项目名称****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ZQ-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宣城******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楼、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号、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楼施工费投标费率:**.**%设计费投标费率:*.**%工期:中标单位确定,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 **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合格。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张睿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设计项目负责人:林锦帆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定西市安定区 ****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二标段其他:/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阳德路宣城百汇一期精品家居馆**层整层、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施工费投标费率:**.**%设计费投标费率:*.**%工期:中标单位确定,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 **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合格。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曹振帮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设计项目负责人:何晓辉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其他:/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大坝塘路**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施工费投标费率:**.**%设计费投标费率:*.**%工期:中标单位确定,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 **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合格。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胡玉华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设计项目负责人:管如意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情况一览表.zip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