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1年6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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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博美安医疗生产项目龙岩市长汀县医疗器械产业园腾飞园区福******深圳******项目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医疗器械产业园腾飞园区,拟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幢一层、二层***,建设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m*,主要设置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以聚丙烯、聚氯乙烯为原料经挤出、注塑、吹塑等工艺生产塑料件,再与外购件进行组装、检测后形成成品,预计年生产*亿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千万套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严禁以再生塑料为生产原料。(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经收集后可作为非洁净场区地面清洗用水使用;外购件清洗废水、洁净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远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过程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严格控制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热熔挤出、注塑、吹塑、丝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收集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油墨空桶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利用;制纯水过程产生的废(RO、活性炭)滤芯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OD排放量*.***t/a、新增NH*-N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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