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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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街)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县****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单位应于*月**日前通过“***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照财政部等部局要求,预留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由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二、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抓紧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后由县财政局上报汇总。三、各主管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要积极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完成支付但未上传付款凭证或通过“***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附件:《关于做好****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号)金湖县财政局****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于做好****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