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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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次)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AMMHX*****
采购项目名称:****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流标原因:投标时间截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巢湖市东风西路***号
联 系 人:李会计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