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法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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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EBS-***-**TP****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法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四、采购数量:*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标的名称 需求数量 预算金额(元)**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法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的项目明细。*项¥*****.***、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规定的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购买(磋商、询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进行线上领购(建议使用“搜狗(***.******.***)”或“傲游(***.******.***)”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领购招标文件方式:(*)注册: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申请:投标人选择“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择对应项目申请;耐心等待确认通过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购买:投标人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国e平台项目咨询联系人:曾先生、谢小姐 电话:****-********。*、文件费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平台使用费用¥***.**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号环球车城B座(国e平台)*楼指定开标室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严先生、谢小姐 联系电话:****-********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