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扩容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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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招标(****)****号
*、采购项目名称:高龙人工湿地扩容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购置共计***T一体化设备,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地表水Ⅳ类标准,TN≤**。对现有处理能力进行改造提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购置共计***T一体化设备,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地表水Ⅳ类标准,TN≤**。对现有处理能力进行改造提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江******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号*******.**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评审专家名单
姚信(组长)、英伟、朱素霞、曹学斌、冯树枝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偃师区伊洛街道文化路南(原城关镇高庄村南)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河南****** ****年**月**日